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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我結婚那天還有45天。
報了三個月的飛輪跟針灸了一個多月,我的體重還是不動聲色。
婚紗照在前兩個月就拍好了,拜科技之賜,電腦大工程的把我的身材比照志琳姊姊一般的做修改。照片改得是很正啦,只是我怕到時候賓客找不到我們的宴會廳。
"25歲結婚也太早了吧!"最常問問題之一。
"妳怎麼想那麼早結婚啊?"最常問問題之二。
對外我的應對方式都是捎捎頭再加一個傻笑,但我自己的邏輯其實是這樣子低。
假設一個女人20歲開始談戀愛,30歲結婚很正常吧!有十年的戀愛經驗應該也是夠本了。
很不好意思說的是我本人在14歲就開始談戀愛,談了11年的戀愛結婚再怎麼說也算是超過標準值了吧!
當然這麼誠實的答案我是很歹勢對外說明啦!畢竟我已經告訴我未來的老公他是我的初戀。
"不過妳交過那麼多男友,應該讓妳更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甚麼吧!"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口味有多麼的詭譎,愛上的男人通常不為外界所理解。
當然要回答這個問題前,想必是需要列出前任男友們所有的優缺點與現任交叉比對下才可以得知我最後選擇的是甚麼吧!。
"不過當然這些條件都不重要啦!反正最後選擇的一定是妳最愛的!"
那女的燦爛的笑著,一臉日劇女生才會出現的元氣臉龐還握住我的雙手。
我當初真該砍死這個殺千刀的,要不是這句話,我應該就可以安安穩穩的等著做個少奶奶了吧!
引經據典-依莎貝拉, 2008
"很多人都很喜歡寫自傳拿來說要出書,因為總以為自己的故事很特別,但是其實他們的人生跟他們的故事真的不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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